文部科学省发布《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》

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(吴越记者)教育部近日公布了《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》。本标准适用于培养工程硕士、博士学位的各类大学以及企业主导的精英工程大学。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。一是“大学的定位和组织”,重点是坚持党的领导,积极响应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发展,搭建校企合作的组织平台。二是“质量保证、持续改进”,重点是学校和企业共同构建内外部培训质量保证体系。三是“合作开放”,重点拓展外部资源,建立合作开放机制,加强交流。学校与企业、区域、国际三个方面的合作。四是“工学交替培养”,重点是进一步加强人才工程师思想政治教育,凝聚校企积极性,推动校企联合招生、联合培养、联合选科、成果共享。五是“校企师资队伍建设”,重点是发挥校企双方优势,完善师资队伍结构,建立健全师资队伍选拔标准,审核准入退出程序、教师培训制度、校企导师合作及双向沟通机制等。六是“发展工程专业”,重点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。就业指导,职业资格与职业评价挂钩,建立健全毕业生跟踪和毕业生追踪机制。反馈并促进教育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持续培训。近年来,中国积极推进改革,培养优秀工程师。建立50所国家卓越工程师大学和4所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学院,开展校企联合、系统化、制度化的大型工程硕士、博士教育。
(编辑:项小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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